舒兰市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事企职能
交叉问题调研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31号)和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部署,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现就调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研目的
开展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推进事企分开、强化公益属性、规范机构运行为目标,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综合汇总、规范操作的原则,通过深入调研,摸清事业单位公益职能和经营职能交叉现状,着力破解事业单位重点难点问题,实现事业单位公益职能的有效回归,为顺利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分类奠定坚实基础。
二、调研范围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的已经取得企业证照的事业单位(包括同名注册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企业负责人以及投资或合作举办企业)为重点调研范围,全面掌握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
三、调研内容
(一)注册企业方面
1.事业单位同名注册为企业法人情况。包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担任同名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2.事业单位注册为不同名企业法人情况。
3.事业单位第二名称注册为企业法人或加挂企业法人牌子情况。
4.事业单位举办企业情况。包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担任举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5.挂靠在事业单位的企业情况。
6.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投资参股和出租资产等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情况。
7.其他从事经营活动情况。
(二)职能交叉方面
1.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简称《执照》)有关情况。包括注册原因、依据、时间、注册地点、投资单位、注册金额、经营范围等,目前企业法人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2.注册《执照》的程序情况。包括注册《执照》是否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申请批准的程序和相关过程等。
3.企业经营情况。包括企业资质获得情况;近3年企业经营业绩;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
4.事企职能交叉情况。包括明确解决事企职能交叉问题的方向;现有公益职能与经营职能如何划转,有无机构和职能有机整合的途径;事企职能分开后的主体职能是什么;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三)人员结构方面
1.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包括事业编制总数、编制类型、在编人员编制性质、年龄结构、工龄情况以及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离退休人员开支渠道及相关情况等。
2.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在编人员情况。包括从事经营活动人员数量、编制性质、年龄结构等。
3.自聘人员情况。包括自聘人员名单、工作岗位、用工合同、用工时间、工资结算表等。
(四)资产管理方面
1.经费来源情况。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
2.资产情况。包括总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和债权债务相抵后的净值等。
3.资产收益情况。包括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形成收益及处置情况;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所形成收益及处置情况等。
4.资产使用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使用情况等。
四、调研方式
调研工作要遵循创新方式、自主高效的原则,主要采取“四个结合”的方式:
(一)坚持重点调查与普遍调查相结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的已经取得企业证照的事业单位(包括同名注册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企业负责人以及投资或合作举办企业)为重点调研范围,同时对其他事业单位进行普查摸底。
(二)坚持专门调研与实地走访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调研路线,该让干部职工参与的调研要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该让干部职工知晓的事项要公示于众。要坚持“一竿子插到底”的调研作风,重点、难点单位要实地走访办公地点、经营场所,掌握第一手材料。
(三)坚持定量研究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各部门要对相关调查内容和调研表格进行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填写调查表,同时对数据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找准问题节点,研究问题成因,提出解决办法。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要以详细的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四)坚持调查研究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要注重收集、整理鲜活的事例,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典型案例,针对舒兰市所属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全省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调研步骤
按照市编办牵头主导、主管部门主抓、单位主办的原则,由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调研工作从2013年3月下旬开始,到6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3月下旬—4月中旬)
搜集信息。依托工商管理机关企业注册信息数据平台,对全市事业单位注册为企业法人和投资举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起草文件。起草《舒兰市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的意见》及其工作方案,设计相关调查表。
组织人员。市直成立三个调研组,分部门、分行业进行调研,在市编办现有人员基础上,抽调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及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明确职责。各调研小组负责所联系部门调研工作,并对所负责的调研信息数据准确性负责。主要职责为:指导、督促负责部门开展调研及调查表填写工作;到负责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审核汇总调研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搜集、整理和组织编写调研典型案例;形成负责部门调研报告。
动员部署。召开舒兰市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下发《关于开展舒兰市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的意见》和《舒兰市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方案》。
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调研工作意见和调查表格进行说明,具体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由市编办根据调研工作要求自行安排。
(二)调研阶段(4月中旬— 5月底)
单位自查。各事业单位按照调研意见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调查表,形成本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自查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结果公示。事业单位将相关调查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实行“零报告”的事业单位也要进行零报告内容公示。
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自查报告进行认真审核,综合汇总,提出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的调研报告,报舒兰市编办审核、汇总。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存在注册企业和举办企业情况的,主管部门确认后,向舒兰市编办进行书面“零报告”。
信息比对。市编办将上报的调研报告和各事业单位自查情况与市工商局企业注册信息数据平台进行比对核实,提出对比分析报告,并将比对分析结果反馈。数据信息有出入的地方,由舒兰市编办做出说明或补充调研。
深入调研。舒兰市编办应会同财政、人社、审计、工商等部门,对主管部门上报的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报告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特别是对重点、难点单位要进行实地考察,采取座谈、约谈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分层次听取部门、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意见。
加强调度。召开调研情况调度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梳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三)总结阶段(6月上旬—6月底)
形成案例。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调研情况,搜集、整理典型案例。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有10个以上注册企业和举办企业的,应上报4个以上典型案例;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有10个以下注册企业和举办企业的,至少上报2个典型案例。
总结上报。市编办会同财政、工商部门对全市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进行总结,汇总数据、梳理问题,形成全市调研报告。
归档立卷。舒兰市编办对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分类进行归档立卷,建立相关数据信息库,加强事改信息化和基础建设。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是顺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31号),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企职能交叉问题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要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保证起步顺利、进程扎实、成果明显。
(二)明确责任分工。开展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调研工作由编办牵头,有关部门要抽调骨干力量参加调研工作。要规范调研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市编办要按照调研工作意见,组织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工作。认真制定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重点,落实调研责任,对有关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意见,按时限完成调研任务。
(三)注重调研效果。要确保调研质量,坚持做到“六个不放手”,即调查不实不放手、情况不清不放手、问题不明不放手、研究不透不放手、意见不详不放手、对策不准不放手;要坚持“五边”调研方法,即边调查、边指导、边调度、边研究、边汇总。在调研过程中,既要组织调研组深入重点部门进行调研,又要对各主管部门的调研工作进行指导,要按照排定的工作时间表,把握工作进度,注意挖掘问题、研究问题,形成有质量、有内容、有事例、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舒兰市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有调研任务的主管部门也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认真落实调研意见,研究具体实施方案,排定调研日程。要认真落实调研意见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调研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防止调研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保质保量地完成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任务。
附件:舒兰市事业单位事企职能交叉问题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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