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政办发〔2009〕80号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舒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舒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舒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舒兰市委、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舒发[2009]15号)精神,设立舒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主管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增加的职能:
1、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组织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2、负责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执行、停止和改变管理方式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3、负责对市政府的重大行政行为、非行政行为、市政府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把关、论证。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组织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乡镇街及市直各部门加强依法行政。
(二)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调研、协调、论证、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废止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受市政府授权,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办理国家、省和吉林市立法项目调研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议案、提案、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四)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的行政执法工作;发挥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五)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有关工作;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和认定;负责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年检、考试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六)负责对市政府政务大厅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和监督。
(七)负责受理、调查处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协调处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行政执法争议和纠纷,并为市政府处理这类问题提出具体裁决意见。
(八)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拟定行政复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对市政府的重大行政行为、非行政行为、市政府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把关、论证;承办市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九)负责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承担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负责组织对全市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检查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法制工作;总结推广政府法制工作典型经验。
(十二)负责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执行、停止和改变管理方式的提出建议和意见。
(十三)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
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信访、保密、保卫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承担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二)行政执法监督科
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组织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乡镇街及市直各部门加强依法行政;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调研、协调、论证、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废止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受市政府授权,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办理国家、省立法项目调研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议案、提案、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有关工作;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和认定;负责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年检、考试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负责对市政府政务大厅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和监督;负责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执行、停止和改变管理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的行政执法工作;发挥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受理、调查处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协调处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行政执法争议和纠纷,并为市政府提出具体裁决处理意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负责组织对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检查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法制工作;总结推广政府法制工作典型经验。
(三)行政复议应诉科
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拟定行政复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对市政府的重大行政行为、非行政行为、市政府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把关、论证;承办市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9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长职数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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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检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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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6日印发
────────────────────────────────────────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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